瀏覽次數:227by:產業消息
綠島遊客傷害梅花鹿 東縣府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罰1萬5000元
綠島遊客傷害梅花鹿 東縣府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罰1萬5000元
聯播黃頁小編
發布日期:112年6月17日綠島遊客傷害梅花鹿 東縣府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開罰1萬5000元社群網路日前流傳一段遊客在綠島拖拉並踹踢梅花鹿影片,引起社會各界熱烈討論,經臺東縣動物防疫所接獲舉報調查後,由於違反動物保護法事證明確,今(17)日依法開罰該名傷害梅花鹿的遊客1萬5000元,縣府也呼籲民眾愛護動物,切勿以身試法。臺東縣政府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,今年5月14日一名綠島遊客未經飼主同意將園區飼養之梅花鹿強行自欄舍拖出,因鹿隻掙扎竟以腳多次踹踢鹿隻頭部,並且攝影上傳網路,經綠島分駐所警方協助,掌握當事人為一名前往綠島旅遊的陳姓遊客。臺東縣動物防疫所於5月17日訪查該梅花鹿園區,遭踹踢梅花鹿沒有明顯外傷,後經獸醫師診治並無大礙,評估該遊客犯後深具悔意並與飼主達成和解,動物防疫所依動保法第30條規定「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,而未達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」,處該名遊客新臺幣1萬5000元罰鍰。動物防疫所所長黎煥棠呼籲,近年動保事件頻傳,動物保護法第6條規定「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」,最高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罰金,請民眾愛護動物,若民眾有發
#政府入口網-政府新聞
https://032711797.web66.com.tw/web/SEC?postId=1027139復興區委託申請設立水電土木工程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
復興區委託申請設立水電土木工程公司營利事業登記證